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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國家(A)級棒球裁判講習會即日起至2月2日止受理報名
一 、主 旨:為提昇我國棒球裁判素質,培養優秀人才,以利我國棒球運動的全面發展。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四 、研習日期:99年3月5日起至3月8日止(共計4天)
五 、研習地點:台北縣立新莊棒球場視聽教室
地址 台北縣新莊市和興街66號
電話 (02)2998-1382*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六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2月2日止。
七 、報名費:新台幣4000元整
八 、參加資格:
1.現任A級裁判員。
2.取得B級裁判證3年以上並在此期間內擔任(院轄市)級以上或本會各級比賽裁判執法場數10次以上,表現優異並經(院轄市)棒委會推荐者。
3.曾擔任國家成棒代表隊隊員3年以上者。
4.曾擔任甲組成棒隊教練者。
九 、名 額:預訂50名
十 、實施方式:
1.經各地方棒委會、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推薦符合參加資格者送本會憑辦。
2.填妥報名表連同證明文件逕寄本會競賽組,經本會審核符合規定者,另行通知報到參加講習。
3.參加講習之學員由本會報請主管機關給予公假。
4.本次講習會以4天完成,每日上、下午排課4小時。
十一、講 師:聘請國內資深裁判或學者擔任講座,並負責教材之編撰。
十二、報名方式:
※ 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先逕行傳真(02)27115487後並將正本逕寄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裁判組收。
※ 請於辦理報到時連同相片、資料表、身份證影本一併繳交(2吋相片4張)。
※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70號16樓
※ 電話:(02)27118128分機156
十三、凡修滿全部課程者,由本會核發結業証書,參加研習測驗成績優異者,經本會技術委員會裁判組審核通過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核發A級裁判證。
十四、凡參加學員,曠課(未請准假者)或缺課(已請准假者)達上課時數3小時以上者,立即退訓並不予退費。
十五、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