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講習 ∣ 裁判講習 ∣ 技術訓練 ∣ 其他講習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辦理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專業進修課程公告
一、 教育部於111年1月10日發布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9條之1、第10條規定,以及於111年1月20日公告受新冠疫情影響,有關特定體育團體核發各級裁判證照效期之展延規定。
二、 前述兩規定適用對象之裁判證照效期均展延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須於此期間完成每年至少6小時、4年48小時以上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三、 本會認列之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1.本會辦理學科、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亞洲棒球總會及國際棒壘球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經本會認可之其他體育團體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教育部體育署主辦之運動裁判增能研習課程。
5.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培訓隊裁判增能教育訓練課程。
6.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裁判增能課程(棒球相關)
7.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裁判增能課程(棒球相關)。
8.其他經本會核備之專業進修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