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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提供之預報個人新會員經本會初審名單及作業說明
本會因應國民體育法修正,在取得教育部體育署所提供欲加入本會個人會員之預報名單後,依本會新修訂之組織章程進行個人會員資格初審,初審名單完成後,將發電子郵件通知新申請入會者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繳納期限截止後,本會將彙整有效會員名單,提送本會第11屆理事會進行會員會籍清查及資格審定。經本屆審定通過之個人、團體會員即為正式會員。
依教育部體育署107年1月1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70003183號函,於「特定體育團體會員審查及改選作業注意事項」第四條所訂須對申請入會者進行身分查核,故請繳交清晰可辨識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現場或掛號郵寄、傳真(02-27471007)或電子郵件(ctbamember@gmail.com)方式繳交至本會。因新加入個人會員人數眾多,為便於查核,請於空白處加註會員編號(請於公告的會員名冊中查詢,並請務必於107年3月15日下午17時(含)前送達本會)。
本會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本身份證影本僅限入會資格審查使用。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者,視為未通過第一階段會員資格初審,不具備本會會員資格(已繳費者將辦理退費)。
註:所附名單係為教育部體育署於106年12月21日所提供。